保留湯德章故居,募資只剩幾天,頗為緊張,我已響應,但仍要拜託大家幫忙!
民間眾籌若能達標,也不失為公共參與的好例子。但,我ㄧ向都主張地方政府可以採文資法30條或50條,移轉、獎勵調派容積,讓業主發展權益不受損,古蹟圓滿保留。
台北大稻埕歷史街區的保留與復興,就是最好的例子。過去,我在爭取保留俞大維故居,以及支持芝山岩週邊限高,得移轉容積,都是一樣的想法。
目前湯德章故居仍待古蹟的認定,但是,作為名人故居,業主既已同意轉售,「不拆」就有很大的協調空間,希望不要功敗垂成。
忽焉想到,應該拜託剛上任的永得兄,台灣名人故事、英雄事蹟...等,都是建構文化主體性的好題材,若文化部可以有計畫地支持、協拍或投資「傳記系列」電影電視,或許,「湯德章傳」的拍攝,不但可以流傳228的血淚史,也可以讓其故居的保存更富有文化意義。
#鍾肇政的傳記或作品當然也算
#籌備的電影改天詳談